PGSA——港大之耻!

April 24th, 2008

刚刚收到港大学生会(HKU-SU)发来的“告全国同胞奥运宣言”,措辞恳切态度中立,这才有像样的大学生风范;反观两天前,研究生会(HKU- PGSA)发来的“欢迎奥运火炬到港”,竟明确表示“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活动PGSA希望通过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展现现代香港大学学生文明,健康的精神风 貌,不参杂任何政治因素。”,其阿谀谄媚之态毕现,与SU之风骨相差岂止千里!

以下贴出三篇文章,第一篇是SU的“告全国同胞奥运宣言”全文,第二篇是PGSA“欢迎奥运火炬到港”的中文邮件全文,第三篇是本人去年八月刊登在本港报章上谴责PGSA的牢骚。

实在愤怒,这个PGSA简直就是港大之耻!!

========================================

第一篇:告全国同胞奥运宣言 by 香港大学学生会

「大 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 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古代时,先贤对大同世界的设想已在<<礼记.礼运.大同篇>>中表达出来。

今 届奥运的主题为「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根据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报导,此口号集中体现了奥林匹克精神的实质和普遍价值观团结、友谊、进步、和谐、参与 和梦想,表达了全世界在奥林匹克精神的感召下,追求人类美好未来的共同愿望。尽管人类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种族不同,但我们共同分享奥林匹克的魅力与欢 乐,共同追求着人类和平的理想,我们同属一个世界,我们拥有同样的希望和梦想。

可是,现在离奥运已不足四个月,何以我们见到在世界各地的奥运火炬传递却是乱象纷呈?
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残障运动员金晶于法国巴黎传递北京奥运火炬时,遭支持藏独的青年抢夺手中火炬。

我们听到的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主持人卡弗蒂诽谤「中国产品是垃圾」,辱骂「在过去50年里中国人基本上一直是一帮暴民和恶棍」。

但是我们亦看到杜克大学的一年级女生王千源因试图充当中国留学生与藏独支持者的调停人,却被指为支持藏独的「汉奸」,及后其私人资料遭人恶意放在网上,电邮信箱塞满了恐吓信,老家青岛的住宅更遭人泼粪便、投掷花盆及涂写辱骂标语。

中 国在2001年申奥时曾作出改善人权的承诺。但是我们看到距离奥运开幕前不足半年,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因在海外新闻网站上发表的文章以及接受海外媒体的采 访,于2008年4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我们看到政府为迎接奥运,以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的名义大量阻截、关押、强迫遣返上访者、乞丐、流浪者,将其中一部分人逾期关押在所谓的’救助站’,或者直接投入劳教所。城管人员以野蛮的方式没收街头摊贩的生存工具,并常常动用暴力。

无 疑,现今西方媒体已垄断了世界对中国的话语权,他们作出的评论甚或是指摘不少是基于他们无知或是西方民众对中国崛起的恐惧心态。这样是令人愤怒的。面对别 人如此扭曲事实、妖魔化中国,身为中国人的我们应该怎样反应?抗议示威固然需要,但是俗语有云「公道自在人心」,我们不是看到愈来愈多外国人都批评他们自 家媒体的做法吗?长远来说,中国及西方民间的更多认识,更多交流,才是杜绝别人妖魔化中国的有效办法。但是非理性的民族主义情绪,如王千源事件中民众的行 径,却无助改变别人对中国的印象,且又岂是泱泱大国的中国子民所作所为?

还有,我们不能因着外国的无理批评及指摘而无视祖国的问题。中国 现在仍是缺乏言论自由、人权不备受尊重、异议人士受到迫害的政府。正是因为这样的一个政府,才会动辄令人相信其作为全是侵害人权的行径。正如在西藏的骚乱 中,政府禁止记者采访的处理手法即为一例。故此,追求自由平等,拥抱普世价值,才是真正解决中西隔阂,以达到长治久安的方法,此亦合先贤提倡的「内圣外 王」之说。

最后我们在此:
1.支持中国举办奥运,更加融入国际社会,有助其实现普世价值。
2.希望内地同胞理性表达爱国情绪,反对一切暴力行为。
3.要求西方媒体立即停止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辱华言论。
4.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所有无辜的异见维权人士。

香港大学学生会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联络人:郭永健 (6676 6063)=====================================

第二篇:欢迎奥运火炬到港 by 香港大学研究生会

5 月2日奥运火炬来到作为2008奥运的协办城市之一的香港。香港大学PGSA一段时间以来一直努力筹备迎接奥运火炬到港的活动。 Writing & drawing 活动: 4月29,30日 12:00-2:00pm Run Run Shaw Podium同学们可以通过留言等方式表达自己“欢迎2008奥运,支持奥运”的心声。同时也会进行PGSA T-shirt特卖活动。

另 外,我们已经做了很多的准备工作并在努力向有关部门申请,希望能够组织香港大学同学参加5月2号 当天的火炬传递活动。但因为目前火炬传递路线的更改,所以有关部门暂时不能给予答复。我们会继续努力同其接触,希望能提供大家一个观看火炬传递的良好环 境。进一步的消息,请关注PGSA。

特别说明的是,本次活动PGSA希望通过支持奥林匹克运动,展现现代香港大学学生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不参杂任何政治因素。
========================================

第三篇:从港大研究生会看「港深合并」 by 本人

法的精神 or 法的条文?

April 19th, 2008

前几天,把豆友“稻子”抗议豆瓣警告要删除id的帖子截图,贴在我的blog上感慨了一番。一位老朋友写来email,说:

“请仔细阅读豆瓣注册时候的用户协议。我以为他在注册的时候应该就能预料到这样的后果。”

诚然,豆瓣的用户协议里面的确为管理者保留了删除id的权限,但是,这就是不能质疑的“管理条例”了吗?

前 阵子,某天香港各大报章的头版都刊登了这样一则新闻。一位著名画家在人流集中的中环登山扶手电梯旁写生,遭到物业保安的驱赶。画家认为街头写生是自己应有 的权利,于是据理力争不肯离去。保安遂报警。警员到达之后,同样要求画家离开,理由是画家在这里写生会吸引行人驻足关注,从而阻塞交通。

这 则新闻一出,社会哗然。有哀叹文化在香港处于弱势的,有指责警员僵硬执法的,更有反省香港为何被人嘲笑为”文化沙漠”的……然而第二天,警署就出面为当时 执勤的警员作出解释,向公众交代,警员执法并无不妥,因为根据的是本地什么法规的第多少条。人们听取了警署的解释之后,讨论便转向这一相关立法是否合理, 是否应当从立法精神上对这个社会公约进行修订,以便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同时,也能保障画家写生创作的权利。人们没有继续指责执勤警员怎么执法,而是回头审视 这个社会原有的契约。

这就是”法的精神”。法治社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全体公民对这个社会所拥有的立法精神有共识,并且所有公民都 愿意用自己的行动去捍卫这种立法精神,这些行动不仅包括公民守法,也包括公民抗命,以及对立法机构提出修订不合理或过时法条的要求。而不是说,不允许人们 对既定的法条存在争议,也不是说法条一经确立,公民就必须无条件地完全遵守。

回到最初的话题。我们这个社会难道应当维护所有的既定法条,而不去思考立法精神?换句话说,我们这个社会,难道对于言论管制的立法精神是有共识的吗?

这个社会从哪里撕裂?

April 17th, 2008

十天前,我写下前一则日记,记录我在旅途中的见闻和感触。张贴之前,我便预料到会收获强烈的鄙视,果不其然。

我 们的社会,在近六十年前曾经历过一次仓皇的流徙,有家业者纷纷收拾细软尽可能地南迁,南迁,直至退无可退。但那次流徙却发生在半个多世纪的动荡之后,紧接 下来的锁国和均贫,很快就让留下来的人淡忘了从前的生活,习惯了为票证控制一切的经济。五零后、六零后、七零后,这三代人,有几个经历过完全“优渥”的生 活?而八零后出生在城市里的这一世代,成长在港台剧的“靡靡之音”里,专享着独生子女的万千宠爱,眼看着物质膨胀物欲横流,听着ipod泡着吧,踏着 Nike/Elle玩着手头几支基金……贫苦的农民工生活,对许多人来说,难道不是一种遥远而模糊的概念?换句话说,哪怕在同一个城市,办公室电脑前一个 二十出头的城市小白领,和建筑工地上一个三十五六的农民工,他们的生活又有多少交集?

当舆论谴责八零后“小资”、“自私”、“冷漠”、 “娇弱”的时候,八零后的小白领们也在鄙夷着随地吐痰四处推撞的民工,不是吗?这两种批判前者出于人性后者出于公德,其实都有道理;那么,为什么出于公德 的视角就不能成为一家之言呢?为什么“城市八零后”的体验,就不能代表这个社会的一面?难道我们还生活在一个号称消灭了阶级的社会里?劳工阶级的付出是朴 实可敬的,可他们不是社会的全部;与农民工没有或少有交集的那种人生,其实正引领着城市的潮流。但是,当这两个群体被潜意识地对立起来,一边既是主旋律讴 歌的对象又是城管追打的受害者,另一边,既是舆论乐于挞伐的靶子又是商家挖空心思想要迎合的主流客户——于是农民工回到家里,会向亲友描述“城里有钱人” 的种种高傲和歧视;城市小白领会在聚会时会拿出“乡巴佬”的种种事迹来恶搞……那么十年后,当农民工的孩子遇见过了而立之年的城里人,这两种混杂了自卑与 愤怒、不屑与嫌恶的情绪,将怎样相处?又或者,他们继续过着互相没有交集的日子,互相不沟通,互相不谅解。然而无论那种,这个社会的裂痕都将越撕越深。

当然鄙视我的人未必都是与我生活没有交集的人,我也并没有鄙夷任何人的意思,只是想写出我的感受,作为个人的观察和思考,没有代表谁,也不希望被谁代表。那么,无论你是谁,当看到一种不同视角对社会作出的描述时,是选择唾弃,还是选择思考?

一张模糊焦点的相片

April 9th, 2008
2915
李直贴了这张图,评语是“美丽的姑娘,警惕的眼神,执著的姿势,令人震撼”。
采 药说,不喜欢那根棒槌,但我就是见不得女孩子被欺负。于是尖锐的话题蒙上一层清秀的绢子,可是那绢子底下,拥抱奥运还是远离奥运,每个人依然抱持自己的观 点。然而这层绢子却模糊了焦点——难道说,如果是姚明拿着火炬,反对的人就该扑上去抢么?那么,如果另一位美丽柔弱的轮椅姑娘,用同样警惕的眼神和执著的 姿势保卫着鳕舢蛳籽旗呢?这位火炬姑娘有重重警力保卫,而那些旗子姑娘呢?
不管是姚明还是轮椅姑娘,不管他们拥抱还是 抵制这支火炬,他们都有权利表达他们的态度,而不应被他人袭击。但是,同样不管他们是拥抱火炬还是拉起标语横幅高声抗议,媒体与社会也都有责任公允报道并 宽容接受——底线就是非暴力,否则,暴力只能引来更暴力的镇压,而且甚至连被镇压之后的悲情都难以理直气壮。

Invisible

April 8th, 2008

今天中午去听了人类学系办的一个研讨会,谈欧洲移民及旅欧华人。那位讲者提到的一个重点,就是华人群体在客居地行事低调,使得这个群体几乎很少在主流视野 中出现(invisible group)。问答时段,有位研究中国国内移民的大陆博士生问了一个问题:“我们在中国常看到城市里的农民工犯罪,而同是来自农村的移民,为什么中国人到 了国外,就变得遵纪守法,不会引人注意?”

这里且不提纽约“福青帮”这种著名团伙,就讲讲几个真人口述的故事吧。一位曾经在日本打过黑工 的人对我说,东京常有华人黑帮偷窃抢劫诈骗的新闻,“柏青哥”游戏机作弊、破坏自动取款机偷钱、为废弃的电话卡非法充值再低价出售……不一而足。一位曾经 在以色列打黑工的人对我说,他认识的一个人,在特拉维夫经营地下汇款生意,某天遭了抢劫,被抢走七十多万,三个抢匪都是华人,显然是摸清了底细门路的熟 客。一位在阿根廷经营超市的人对我说,当年她家的超市刚开张,就有黑道上的华人租下了她隔壁的铺面,声称也要开更低价的超市,逼她给了四万美元才肯退租, 后来她只好把隔壁的铺面也租下来,空置在那里,只为了防止再被人敲诈。

这些绘声绘色的故事,来自旅外华人的底层,发生在最卑微的人们身上 ——去日本的那位,离家八年未曾回国一次,直到被捕后吃了三个月的牢饭才被遣返;去以色列的那位,每天从上午工作到深夜,拿着中文-英文-希伯来语的三语 字典跟包工头讨价还价,还要提心吊胆地提防着巡逻的警察;在阿根廷的那位,一家五口人,挤在自家的货仓里吃饭睡觉……而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往往只是政府 大张旗鼓地表彰“爱国华侨”,荣誉名单向来以投资数额大小排列;2006年所罗门排华,广州机场接到的撤侨就有三百多人,而同年的“全国侨情普查数据” 里,旅居所罗门群岛的闽籍华人人数依然只有“九人”,连侨办官员都坦白承认这个数字不可信。Invisible么?显然是的。因为我们的新闻只告诉我们, “华侨都是爱国的,所以海外华侨是侨乡发展经济的重要优势”;而我们的新闻却很少告诉我们,除了那些有能力来中国享受“外商”投资优惠的老华侨(1949 年前出国,其中很大部分是“海外华人”而非“华侨”)之外,我们还有庞大的新华侨(改革开放后出国)群体,他们才是与中国联系最紧密的海外华侨,只不过他 们的联系,往往是以非法的行式进行——这正是我们的政府所不乐见的,所以我们也就看不见,听不见,除非发生了绑架或者排华,这时才会听说我们的政府做了多 少工作来保护侨民,然后就是对于打击偷私渡的大力宣传!

所以,回到开头提到那个问题。首先要厘清,“不引人注意”并不等于所有人都“遵纪 守法”。而国人真的出了国就老实本分尽显我礼仪之邦风采吗?华人一般失业率低因此犯罪人口比例不算太大、华人犯罪主要针对华人、华人社群的封闭性使得许多 矛盾最终内部私了……除了这些专业层面解释,同学,请想想为什么你会对“海外华人”抱有这样完美无瑕的印象吧。

« Previous Ent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