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那些为暴力叫好的言论
December 12th, 2007如果A蛮不讲理,还动手打了B,并且有人包庇A的行为,那么我们的国民就有理由鼓励/煽动B狠狠地打回去,同时砸掉A的一切随行财物?
平安夜的南开大学
1.别克车与学生自行车相刮擦,女司机无理取闹——特权阶级的丑恶嘴脸;
2.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学生砸毁别克车——暴力行为(无论原因为何,暴力行为总是在把事件向难以妥善收场的局面推);
3.河蟹横行,严重妨碍其他关注者的知情权和讨论空间——言论管制。
以上三件事,奈何那么多人非要将其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