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皇后碼頭看「和諧」之荒謬

July 31st, 2007

香港市民正在熱切地關注著皇后碼頭的命運:是原址保留?是拆?是遷?是原址原遷?還是另址重建?...政府和保育人士還在進行激烈的角力,前者宣布 最快今晚(7月31日)12時之後便清場,而佔據皇后碼頭絕食抗議數月的「本土行動」團體則在昨日下午入稟法院,就清拆皇后碼頭一事提請司法覆核.

倘若法院決定受理,政府則必須暫停拆卸事宜,靜待司法覆核的結果;而一旦覆核成功,則或可保留皇后碼頭,法庭可能頒布禁制令,禁止政府拆卸皇后碼頭工程,並有希望撤銷此前政府「不會將皇后碼頭宣布為法定古蹟」的決定,而政府則須重新考慮評級,再次諮詢業界及公眾.

這 是何其生動的一堂公民課、法制課和文化保育課?在大陸社會,「民告官」本身就是一條新聞,可以拿來做搶眼標題的,何況這場官司並未關乎原告自身的身家性 命,只是為了一座數十年歷史的公共碼頭?這種情形好像有點似曾相識,不是嗎?數十年前,北京政府決定拆毀舊城城牆為交通發展讓路的時候,似乎也有過一些不 同意的聲音?

然而諷刺的是,大陸媒體似乎並不熱衷於報導這樣一條「罕見」、熱鬧,而且值得人們對比深思的新聞,不只不熱衷,新浪的 「香港新聞」部分甚至一個字都沒有提及,看樣子,這又是一條被屏蔽的新聞,因為涉及社運,因為涉及行政司法分權,因為這事發生在本該「和諧無比」的香港七 月!回歸十週年的慶祝活動正在如火如荼,大陸又怎能容許,在諸多「慶香港回歸十載」的遊藝、雜耍和歌舞昇平中加進朱凱迪躺在皇后碼頭頂蓬上扯起血書的「不 和諧聲音」?

可是大陸一直強調,香港的一項最重要優勢即是法治社會,大陸要向香港借鑑經驗...云云.現在「香港經驗」來了,而且是生動而實際的公民經驗,有新聞性,有故事性,亦有連載性,而大陸卻立刻諱疾忌醫起來,有違「和諧」便決不報導--試問,如此閉目塞聽,還談何「借鑑」?